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条款》,其中拟规定办理健身卡可享有7天冷静期。这意味着消费者自签署合同次日起7日内,只要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,就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,经营者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。
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在于健身行业长期存在的消费纠纷。许多消费者在促销活动或销售人员热情推销下冲动办卡,事后因工作变动、身体原因或对服务不满想要退卡时,却面临各种障碍。部分健身机构设置“一经售出概不退款”的霸王条款,或在退款时收取高额手续费,损害了消费者权益。
冷静期制度在国际上已有成熟实践,被称为“冷却期制度”。该制度赋予消费者在特定期限内无需说明理由即可解除合同的权利,有效平衡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冲动消费问题。
新规还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,明确会员卡种类、费用、有效期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对于私教课程等附加服务,也需要另行签订合同,避免捆绑销售带来的纠纷。
业内专家表示,七日冷静期不仅能保障消费者权益,也有助于推动健身行业良性发展。经营者将更加注重服务质量而非单纯推销,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。同时,消费者也应当理性消费,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健身服务。
该规定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,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实施。此举也被视为北京完善消费领域法律法规,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未来或将在更多预付费服务行业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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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8 13:32:44